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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专利
上传时间:2018-07-24 10:47:55
申请美国专利 
一.美国发明专利 1.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发明人姓名 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2.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暂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 3.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并采行先发明原则 2)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 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 5.美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温馨提示: 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 
二.美国新式样专利 1.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2.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审查制 4.美国新式样专利专利维持费:不需缴纳维持费 5.美国新式样专利期限:自发证日起14年。 温馨提示: 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
 三.申请美国专利注意事项 (一)有关规费 因美国专利案件量多,又为减少申请人之花费,专利有定制规费减半的优惠(13 C.F.R.121.802),其条件说明如下: (A)员工人数(包括分公司)不超过500人的法人团体(制定小企业大小标准问题,例: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员工多少的定义标准,可以直接询问409ThirdStreet,SW,Washington,DC.20416); (B)当未将发明权转让、授与、让与或准许任何人制造(ww.dggdf.com),或是不能归类为个人(发明人),或是任何在此条款下不能被证明为非营利团体或小企业的公司/团体。 (二)申请人范围(37 C.F.R.1.9定义) 1.独立发明人:申请是个人,但又同时是发明人时。 (A)尚未转让、授与、让渡或领有执照; (B)在没有约束、没有契约或法规之下进行转让、授与、让渡或领取执照,若某人已制造出此发明物,或是在条款下无法被证明是小企业/非营利团体的公司,则此人对此发明物的任何权利不能归类在个人(发明)之下。 2.个人(非发明人):申请是个人,不是发明人。 3.小公司:申请人不是个人,而是公司、制造厂商时。 4.非营利机构:申请人是非营利机构,如大学……等时。 (1)一所大学或座落於任何国家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2)在1945年(26U.S.C.501(c)(3))的国内税收法规第501(C)(3)条款中,和在国内税收法规(26U.S.C.501(a)第501(a)条款中豁免税所叙述的团体类型; (3)任何这个国家的一州非营利团体法令(35)U.S.C201(I)中被证明是非营利科学或教育团体; (4)任何可在此条款的(e)(2)或(3)段落证明为非营利团体的设置在国外的非营利团体。 (三)文件签署 此文件需由申请人签署,当申请人是企业时,则应由企业的总裁、副总裁、干事或司库签字,而且有经理头衔的人不属于上述企业主管的范畴,因而无资格签署此类文件。
 (四)提交期限 1.文件——最好在申请时连同其他文件一起向专利局提交,以免支付后补文件费用,但最晚不能超过自申请日起的二个月期限,否则申请费不能减半。 2.附图——可先随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草图,正式附图可在申请批准后再行提交,如在批准通知书中指出,则须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提交(约二周时间审核图式)。 (五)说明书补呈(已有技术) 1.申请日前——应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否则要缴纳迟交费。 2.申请日前——申请日后专利局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资料等,应於专利局寄出日期起三个 月向专利局提交,否则要缴纳迟交费。 3.如申请人确实不知任何已有技术资料而无法向专利局提供时,则不必担心会受到专利局处罚,或对其专利申请有任何不利影响,申请人也不必为此种目的而花钱委托他人检索,目前没有强制规定。 
(六)优先权: 1.提交——可在专利申请通过实质性审查后再行提交,专利局不额外收取迟交费。 2.如未在申请时请求优先权,如提交申请案之后,申请人又主张优先权,对此申请人必须重新提交一份“专利申请声明及委任状表格”,但必须在专利局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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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境外投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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