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名称:需拟定中英文名称,中文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以“Limited”结尾,名称需避免与已注册公司重复,且不得使用敏感或受限制词汇。
-
股东与董事:至少需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可由同一人兼任,无国籍限制,年满18周岁即可,可为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
注册资本:标准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无需实际到位及验资,可根据业务需求设定更高金额,但需注意后续股份转让可能产生的税费。
-
注册地址:必须提供香港本地的真实有效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及银行信件,可委托秘书公司提供挂靠服务。
-
法定秘书:需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持有信托/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法人担任,负责处理公司合规事务及政府联络。
-
经营范围:香港公司经营范围限制较少,但涉及特殊行业(如金融、教育)需提前申请相关牌照。
咨询热线
400-718-9887 133-2114-4867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