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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企业需在合肥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以便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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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zuihao高于5%,资产负债率zuihao低于70%,以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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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规: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不得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如房地产、影城、娱乐、体育俱乐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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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合法: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企业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和合伙人的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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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具有开展境外投资所需的人员和管理经验,有清晰的投资目的和合理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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