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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工作准证办理
上传时间:2023-03-28 13:54:13
主管部门
中国公民赴荷兰工作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1)在荷兰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需获得荷兰就业局发放的工作许可 证(TWV)和荷兰驻中国使领馆发放的短期申根签证。
(2)在荷兰工作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申请人满足知识移民 (kennismigrant)的条件且雇主为荷兰移民局的注册担保人,则由雇主向 移民局申请居留许可,本人不可直接申请。
(3)在荷兰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且申请人不满足知识移民的条件,则 需向荷兰移民局申请办理工作与入境居住合一的许可证(GVVA)。 荷兰就业局(UWV)负责发放工作许可证,荷兰驻各国大使馆和领 事馆负责发放签证,荷兰移民局(IND)负责受理GVVA申请。 相关具体信息见荷兰政府官方网页: https://ind.nl/en/work/working_in_the_Netherlands/Pages/Employee.aspx
工作许可制度
荷兰为保护本地就业市场,对外国人进入荷兰就业的规定比较严格。 如外国雇员不满足知识移民条件,雇主必须为其申请工作许可或GVVA许 可,申请的部分前提条件包括:
(1)雇主曾积极尝试在荷兰和其他欧盟国家进行招聘,但在合理时 间内没有招到合适人选,且无法在短期内培训出合适人选;
(2)雇主在申请工作许可5周前已将空缺职位在就业局登记,或6周 前已在欧洲就业中心(EURES)登记;
(3)申请许可的职位符合荷兰关于工作环境、条件和最低工资标准;
(4)雇主将为员工提供合适住所,且和工作场所保持合理距离;
(5)外籍雇员年龄超过18岁。 工作许可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可以申请延期。GVVA许可的有效期 不超过3年。如果外国雇员工作性质、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则必须申请 新的工作许可。
申请程序
【工作许可证】
由雇主申请,雇主将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 件提交荷兰就业局。
【商务签证】
由申请人直接向荷兰驻华使领馆申请。
【GVVA许可】
由雇主或雇员向移民局提出GVVA许可申请,移民局 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征求荷兰就业局意见。
提供资料
【工作许可和GVVA许可】
需向荷兰就业局或移民局提供申请表、企 业简介、企业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雇主曾积极尝试在荷兰和其他欧盟国 家进行招聘且无法找到合适人选的证据(如招聘广告、应聘信和拒绝的合 理原因等)、外国雇员的学位证书和技能证书、雇主和外国员工的合同、 外国雇员的护照复印件等。
【商务签证】
需向荷兰驻华使领馆提供签证申请表、签证照片两张、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偿付能力证明、正式邀请信 原件、工作许可等。
【MVV签证】
需向荷兰驻华使领馆提供签证申请表、签证照片两张、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等。中文文件需翻译并经相关机构公证和 认证。 更多信息可登陆荷兰就业局(www.werk.nl)、荷兰移民局(www.ind.nl) 以及荷兰驻华使领馆(china-cn.nlembassy.org)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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