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分公司注销
上传时间:2018-06-25 08:32:59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注销
一、外资公司注销程序:
1、商务局的注销申请;
2、税务局的注销申请;
3、海关的注销申请;
4、工商局的注销申请;
5、外管局的注销申请;
6、开户行的注销;
7、技术监督局的注销申请;
8、统计局的注销申请;
9、财政局的注销申请;
10、公安局的注销申请。
二、外资公司注销材料
1、企业注销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清算审计报告以及清算报告;
4、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5、税务机关以及海关出资的完税证明;
6、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外资公司注销其他注意事宜
1、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
2、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的对企业资产的清算审计报告;
【4】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注销公告的报样;
【6】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7】《指定(委托)书》。

咨询热线:400-718-9887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3-2114-4867(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星光视界中心3B-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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