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718-9887  133-3112-4651

网站公告 金九国际 - 外企服务领跑者:外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变更、外资公司并购、外资公司注销、外资公司转股、外资公司迁址。
关于我们

About us

联系我们

400-718-9887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星光视界中心

3B-601

电话:400-718-9887
联系人:王经理
邮箱:jinjiuguoji@qq.com
QQ:2909875982
座机:010-56029770
手机:133-3112-4651
知识库>>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库
企业在捷克报税的相关手续
上传时间:2023-03-28 14:21:59
报税时间
捷克的纳税期通常按日历年计算,也允许按财年计算,但必须事先向 主管税务局书面报告并征得税务局同意。企业和个人纳税人都必须在法定 报税最后期限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局提交年度报税表,清缴当期应缴税 款。如未按期报税或报税不实,税务机关将进行罚款处理(最低 500 克朗, 最高 30 万克朗)。年度报税的最后期限一般为次年 3 月 31 日。捷克对各 税种单独征税,不实行合并报税的做法。
【公司所得税】
一般根据上年实际纳税额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预缴 (应纳税款在 3 万克朗以下的无须预缴),预缴税款和应缴税款之间的差 额在年度报税时清算。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应在一个税期结束后 3 个月内向 税务局报税,即报税最后期限为次年 3 月 31 日。税期不满一年的,应在 税期结束后 25 天内报税。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由税务顾问代理报 税的企业,应在税期结束后 6 个月内报税(次年 6 月 30 日)。
【个人所得税】
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由雇主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该雇员没有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由雇主向税务局提交纳税情况报 告,雇员不必自行年终报税。自雇者按月或按季预缴税款,并在税期结束 后 3 个月内(即次年 3 月 31 日前)自行报税和完税,由税务顾问代理的, 应在 6 个月内(即次年 6 月 30 日前)报税和完税。
【增值税】
标准税率为 21%,低档税率为 15%。金融和保险服务免征 增值税。个人/实体的年营业额在 200 万克朗以下的需按季度报税,年营业 额超过 1000 万克朗的应按月报税,营业额在 200 万-1000 万克朗之间的可 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纳税人必须在税期结束后 25 日内报税 并完税。捷克在其 2015 年预算草案中减少对药品、书籍、婴儿尿布、婴 儿配方奶粉等征收的增值税,由 15%降至 10%。新预算也对有第二个或第 三个子女的父母及养老金领取者实行免税待遇。
【消费税】
纳税期按月计算,最晚应在税期结束后 40 天内纳税。房 地产转让税(税率为 3%)由转让人缴纳,应在转让完成之后 3 个月内报 税。
报税渠道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备妥相关报税材料自行前往税务部门报税,同时 也可在网上电子报税。电子报税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 关审核和准许,并获得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方可进行。
报税手续
中资企业在捷克投资设立企业后,如打算委托税务顾问报税,可与捷 克税务顾问商会(网址:www.kdpcr.cz)联系。 另外,2009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电子行动法”规定,政府机构和企业 必须在捷克内务部申请各自的“数据盒”,税务局等机构将通过“数据盒” 与企业通信。
报税资料
纳税人报税时应提交填妥的报税申请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 有关各类报税表格及填表说明,可在捷克税务局(ČDS)网站(网址: cds.mfcr.cz)和电子报税系统(网址:adisepo.mfcr.cz)下载查询。
关键词:北京境外投资备案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星光视界中心3B-601    电话:010-56029770
版权所有 © 2018 金九国际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18032724号-1
免费咨询热线:400-718-9887   
技术支持:龙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