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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上传时间:2023-03-28 1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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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公共采购的法律框架】
捷克于 2004 年以欧盟成员国的身份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捷克的公共采购管理与欧盟 基本相同,承认透明、非歧视、平等和相互承认的原则。 捷克公共采购体系以欧盟的《关于协调水利、能源、交通和邮政服务 实体采购程序的指令》(2004/17/EC)和《关于协调建筑工程、货物和服 务公共采购程序的指令》(2004/18/EC)为法律基础,在国家层面,捷克 于 2006 年出台了《公共采购法》(Act No. 137/2006 Coll., on Public Procurement)和《特许权合同与特许权程序法》(Act No. 139/2006 Coll., on Concession Contracts and Concession Procedure)。捷克《公共采购法》经 过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 2010 年 12 月 7 日生效的第 423/2010 号修正 案(Act No. 423/2010 Coll.)。以上法律的英文文本可在捷克地方发展部 的公共采购门户网站(网址:www.portal-vz.cz)免费下载。
【捷克公共采购主管部门】
捷克地方发展部(Ministry for Regional Development,网址:www.mmr.cz)是捷克公共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有关公共采购的法规并管理公共采购。 捷克公共采购监督机构有捷克最高审计局(The Supreme Audit Office) 和 捷 克 竞 争 保 护 局 ( Office for the Protection of Competition, www.compet.cz)。最高审计局负责监督公共采购资金使用;竞争保护局 是公共采购领域最高国家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共合同许可进行监督,并受 理投诉。 此外,捷克还制定了公共采购审查制度。布尔诺地方法院和捷克最高 行政法院(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of the Czech Republic)负责审查 程序和诉讼。布尔诺地方法院负责审查竞争保护局行政决议,但最高行政 法院有权撤销其判决。
【捷克公共采购的执行主体】
根据捷克《公共采购法》,公共采购执 行实体包括公共管理机关(即中央政府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机构、法院、 州政府、市政府等)、政府资助机构(从公共管理机关获得 50%以上资金 支持,采购限额以上工程及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和行业采购实体(主要 指燃气、供热、电力、水务、交通和邮政电信等自然垄断行业的法人或自 然人)三类。 【捷克公共采购分类】
捷克公共采购根据采购对象分为货物、服务和 工程三类,并根据采购合同估算金额分为限额以上、限额以下和小额合同三种。限额以上是指金额达到 12545.1 万克朗(585.788 万欧元)的工程采 购项目;金额达到 323.6 万克朗(15.128 万欧元),由公共管理机关和政 府资助机构实施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金额达到 499.7 万克朗(23.428 万欧 元),由地方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实施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金额达到 1002 万克朗(46.86 万欧元),由行业实体实施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限额以下 是指 600 万克朗以上的建筑工程采购和 200 万克朗以上的货物与服务采 购。小额合同是指 600 万克朗以下的建筑工程采购和 200 万克朗以下的货 物与服务采购。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捷克公共采购程序】
捷克法律规定了 5 种公共采购程序,分别为: 公开程序(任何有意向的经济实体均可参与投标)、限制程序(任何有意 向的经济实体均可申请参加投标,但只有通过预审方可参与投标)、协商 程序(公共部门通过与入围投标者就价格等合同条款进行磋商确定中标 人,分为发布性和非发布性两种)、竞争对话程序(公共部门通过与入围 投标者进行对话决定符合要求的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由中标人完善方 案。这种程序适用于技术难度较高合同)和限额以下简化程序(至少邀请 5 个投标人)。捷克公共采购法规定,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公共采购必须 进行公开招标,小额公共采购可通过内部或小范围议标方式进行。 公开程序是捷克最常用的公共采购程序,其主要程序包括如下三步。
(1)招标公告。国家出资的公共采购项目由主管政府部门发布信息, 地方州市负责发布本地区建设项目信息;私有化项目招标信息由财政部发 布,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公共采购招标信息通常由捷克交通基础设施基金、 公路局、铁路局、民航局和水运局等机构发布。公共采购国际招标项目的 投标日期一般是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180 天。
(2)公开投标。捷克法律规定,投标方无论是否属于 GPA 成员国, 只需满足捷克认可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投标。外国投标者需要提供相关 资格证明的原件和经认证的捷克语翻译件。若提交虚假文件,将被列入“黑 名单”,3 年内不得在捷克投标。
(3)评标和授标。招标人必须设立独立公正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和 授标必须依照经济有利或最低投标价两个标准之一进行,不得以投标人的 资质标准代替授标标准。公共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 若公共采购中出现纠纷,须在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方协调解 决。如招标方拒绝或无法解决,可在 10 日内向竞争保护局投诉,如仍无 法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捷克政府采购主要网站】
捷克国内有关公共采购的网站如下:
(1)捷克地方发展部:www.mmr.cz
(2)捷克竞争保护局:www.compet.cz
(3)公共采购和特许经营门户网站:www.portal-vz.cz 由地方发展部管理。该网站有合格供应商/承包商名录、特许供应商/ 承包商名录和公私合营合同登记备案系统等,向公众提供关于公共合同、 公私合营项目和电子采购方面的综合信息。
(4)公共合同官网:www.isvzus.cz 由捷克邮政局管理。该网站有采购实体清单和采购项目发布等信息, 并可查询采购合同。
(5)公共采购信息系统:www.isvz.cz 由捷克地方发展部管理,仅有捷克文。该网站有合格供应商/承包商名 录、年度采购统计等信息。捷克公共采购招标信息发布在该网站。
(6)公共采购网络:www.publicprocurementnetwork.org
(7)拍卖和其他采购信息系统:www.centralniadresa.cz 由捷克邮政局管理。
【欧盟内公共采购的网站】
欧盟层面的公共/政府采购网站如下:
(1)欧盟公共采购欧洲信息网: europa.eu/publicprocurement/index_en.htm
(2)公共采购信息网:simap.europa.eu/index_en.htm
(3)欧盟投标电子报(发布欧盟各成员国公共采购通知): ted.europa.eu
(4)欧洲委员会网站公共采购信息: ec.europa.eu/internal_market/publicprocurement/index_en.htm
招标投标
根据捷克公共采购法规定,所有公共合同必须通过招投标程序实施, 但小额公共合同可通过内部或小范围议标方式授予,私人建筑工程项目可 自行决定是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公共合同授予程序(招标方式)主 要有公开程序、限制程序、协商程序(分为发布和非发布两种)、竞争对 话程序(适用于技术难度较高的合同)和限额以下简化程序(适用于限额 以下合同,至少邀请 5 个投标人)。进行国际招标公共采购项目投标截止 日期一般是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180 天。 招标人必须设立一个独立而公正的评标委员会,其成员应按照利益冲 突原则选定。评标和授标须依照经济有利性或最低投标价两个标准之一进行,不得以投标人资质标准代替授标标准,在合同授予程序中招标人必须 遵循透明、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公共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订 立。 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规避法定程序、预设对某人有利条款、收受贿赂、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缔结卡特尔协议等行为,可依法对招标程序或招标结果 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应在得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遭遇不公待遇 之日起,15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未接受或未予答复时, 投标人可向捷克竞争保护局投诉。
许可手续
参与捷克建筑工程招标的外国企业必须首先在捷克注册成立公司,并 取得建筑营业执照。外国公司申请捷克建筑营业执照的条件是要委任一名 捷克的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师作为公司建筑业务责任人(即持牌人),并与 其签署承担公司建筑业务持牌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运 转并有能力承接工程项目,建筑公司还需要申请获得设计、监理、施工、 技术、安全、环保等不同执照。为规避成立建筑公司繁杂的程序,许多外 国建筑承包企业选择通过直接收购或参股捷克建筑企业方式进入捷克工 程承包市场。中国工程承包企业也可通过收购或参股方式在捷克承揽工程 项目,但建议事先雇请当地专业律师事务所或工程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服 务。另外,为方便取得承揽工程项目资质,并获得相关法律和行业信息, 外国承包商应申请加入捷克建筑企业协会(SPS, 网址:www.sps.cz)。 工程项目投标人须满足四个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专业资格条件、 财务资格条件和技术资格条件。捷克建筑企业协会是捷克“认证合格建筑 承包商系统”的管理机构,对申请公共工程项目的建筑承包企业的分类、 资质和资质审查标准有详细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将获得资格证书, 并被录入由该协会管理并在捷克地方发展部备案的“公共采购合格企业名 录”(公共工程部分)。名录内企业可凭资格证书直接参加工程招投标, 证书有效期一年,通过年审可延期一年。一般资质要求包括:公司未清算 或破产的财务状况证明、工商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合法经营证明、最近 3 年 完成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推荐证明、捷克法院商业登记证明、捷克行业 协会会员身份证明、完税和缴纳医保证明、拥有项目所需要技术设备清单 证明、公司负责人学历、职业资格和无刑事犯罪证明(股份公司需要出具 董事会全体成员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只出具公司总经理的证明)等。评 标委员会通常根据竞标公司报价、工期、施工经验、工程质量、违约金付条件和工程保修期等因素决定招标结果。
关键词:北京境外投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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